关于小区物业水电暖

去年3月份买的小区住宅,拿钥匙的时候大家应该都知道要交一部分物业费才可以。冬天取暖没有交(最高的时候温度8°C,所以拒交)。到现在一年了小区换了大概有4次物业了。本来是新小区,到现在我们小区下面还是没弄,全是土和乱七八糟的垃圾。由于第一任小区物业没有把票据交给第二任,所以现在都要求我们拿票登记一下,可是我家物业费的票据丢了(中间搬过几次家,给搬没了)现在小区不卖电给我们,应该怎么办?是否合理?

我有点纳闷,你说换了四次物业,现在怎么是什么第二任?再说人家要你票据干啥?不会是说你要是没有票据就证明你没有缴费要补缴吧?不卖电你可以去供电局投诉的,再说物业交接双方财务是没有瓜葛的,只要证明你是那里的业主和你按合同给这任物业交物业费就好了,有问题的话可以去居委会活街道办投诉要求协助处理,建设部新的规定这两个部门有责任处理好辖区内的物业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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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1
找第一任要,没有自己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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