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份买的小区住宅,拿钥匙的时候大家应该都知道要交一部分物业费才可以。冬天取暖没有交(最高的时候温度8°C,所以拒交)。到现在一年了小区换了大概有4次物业了。本来是新小区,到现在我们小区下面还是没弄,全是土和乱七八糟的垃圾。由于第一任小区物业没有把票据交给第二任,所以现在都要求我们拿票登记一下,可是我家物业费的票据丢了(中间搬过几次家,给搬没了)现在小区不卖电给我们,应该怎么办?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