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告老板?

我去年8月开始上班。销售家具,应聘的这家说试用期3个月,完了就一直上班,所有节假日都没休息,一月休4天,从没有加班费,过年4天假,老板不提签劳动合同,后来我和他提起交社保,他答应了,现在 还没有办理,老板是个很狡猾的人,我怕他说交社保结果就交一点点,以前我们销售可以还有奖金,我担心交社保后他玩花样,不给我们奖金,或者给我们订立销售额,完不成他再扣我们钱,这样他还是不损失了,,我希望朋友们帮我想个万全之策能帮帮我的。。另外,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老板是要赔偿我双倍工资的,还有经济补偿,那个双倍工资怎么算的啊,,,?我们工资是底薪加提成和奖金的,老板发工资都是直接给我们的,没有什么证据证明他 以前发了多少给我们,那双倍工资怎么算啊 ?还有 交社保是 要交哪些?交多少钱?比方说如果交社保我得出400的话,我现在底薪1100,去掉400,那我 底薪就700了。。比最低工资标准都少得多了。。怎么办?有 什么 规定吗?
如果老板现在给我交社保。我应该叫他把以前的补交了吗?我想要他补交的,,有法律约定吗?应该交几金几险最好?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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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一般来讲,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同公司协商解决,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3、如果不能证明工资发放金额,一般仲裁部门会按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07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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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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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5-06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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