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签合同的

如题所述

你好,按照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首先收集你们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欠薪等方面的证据材料,比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下一步采取:

(1)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

(4)可以用其它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从而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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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12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但是有用过关系,劳动者可以保留先关证据,例如考勤,绩效,请假记录等。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以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2个回答  2022-12-12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公司与员工之前形成了劳动关系,就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来的,可以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2、与公司协商无果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

3、若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的,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参考资料来源:
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个回答  2023-06-01
(1)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
(4)可以用其它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从而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俗称为“宽限期”,换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第4个回答  2022-12-13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申请期限和收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想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在平时要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等材料。

而信息不完整、有瑕疵的工资条无法作为讨薪的证据。可以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与工资条相互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讨薪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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