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审和二审的结果会相差那么大的吗?

因交通事故引发一场纠纷,交警判原告主要责任,被告次要责任,一审判决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此事故赔偿责任对方赔4640.42元,而二审判决却认为交警部门认定主次责任分,所以按6/4分,最后结果是2354.74,包括受理费用也是6/4分,(被告是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原告是无驾驶证助力车,造成原告脸部受伤骨折,被告和原告车辆受损),请问这样审判结果相差胜远,到底是哪个对,哪个错??又是怎么回事?

正常的机动车应该缴纳交强险的,但对于无牌车辆,那是绝对不会有交强险的。所以一审法院判决是有问题的。对于责任,主次责任,一二审法院都没有错。主次责任一般为:二八,三七,四六。但司法实践中,常常是三七分占多数。也就是说,主要责任70%,次要责任30%。一审法院是以三七划分责任的。而二审法院则是四六划分责任的。二审法院按四六划分责任,也不能说是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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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3
本案中原被告都有责任,二审法院以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划分来比例承担是正确的,至于审判结果为什么会导致其不同的结果,这是因为法官在适用法律和责任划分上存在差异!或者是在认定事实上存在差异而导致!故导致一案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
第2个回答  2013-12-13
你说的三轮摩托车是电动的吗?如果是,那么所有赔偿原则上7/3,如果被告存在其他过错的,6/4也可以酌定。如果不是,那么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部分按照责任赔偿。
第3个回答  2013-12-13
三轮车和助力车怎么会有交强险呢,都不属于机动车。法院的两审判决都没有错误。
第4个回答  2013-12-13
双方都都不可能的交强险的,怎么一审会以交强险的方式处理的呢?应该是二审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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