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上级把不属于我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强加给我做,是否符合劳动法,我是否有权拒绝接受这项工作?

如题所述

不违背劳动合同法,属于公司岗位职责界定是否清晰的问题。如果公司录用你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岗位及职责,以及给予的薪资,那么基本上后期的实际工作就是按这个来走的。但是很多私人企业岗位职责并不清晰,工作职责范围比较模糊,所以会出现你描述的问题,有些人是身兼多职的。
这个是职场中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很多人不可能只做自己的本职工作,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关联的相关工作。领导也会临时的安排一些可能不在你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但是这些工作可能都是较差的,短暂周期的,占比你本职工作量20%左右。如果这项工作是长期性的,增加自己原本的工作量,那么是可以向领导申请加工资,或者表达自己能力不够,无法胜任。
你可以有权拒绝领导的安排,表达出的你的态度,但是在职场为了生存,为了博得领导的赏识,有些妥协你需要自己来衡量。或者你可以采取与领导友好协商,短期内承担帮助一下,等到负责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到位,你撤出来,给自己留一条路,不让领导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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