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辞职报告交了有一个月了,但交过之后中间请了几天假,现在我走人但公司要求我补满请假天数,合理吗?

工作辞职报告交了有一个月了,但交过之后中间请了几天假,现在我走人但公司要求我补满请假天数,合理吗?

不需要。

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告知,并在这段时间完成交接。所以,只要交接完成了,30天就可以了,不用上满30天班。但是,你公司估计会以“交接没完成”为由,要你干完30天才让走。

建议直接找领导谈一谈,原则上老板估计不会那么小气(或者,在前员工面前会假装大气),会为难你的一般是人事(领导私下要求,或者为了讨好领导证明等。),所以,只要领导发话可以走,就行了。

另外,请假的时间都是扣你工资的,你请假公司不会吃亏的,这点要告诉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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