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一个月之后下个月再发工资是否合法

我于09年8月2日就职于安徽美普达电气有限公司,押20天工资。到目前为止公司一直说工资卡为办好。只是9月24日发了640元现金。今天我正式提出辞职。准备一个月后走。也就是11月21日离开。公司叫我12月21日来拿说所有的工资请问这合法吗?由于我家离公司很远,如果我来拿工资路费和误工费他应该给我吗?望指点。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样和到哪里去主张我的权利谢谢。
我的 厂是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瑶海工业园内。应该找哪个主管部门。 关键的是到现在我的工资卡也没有发给我。肯定在我有生之年是不会发给我了。

这样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一般提出辞职都是提前一个月,在月底就可以拿全部工资。这才是正确的辞职程序
你可以和厂里的负责部门或者负责人协商一下,看能否解决问题。如果还是要推出一个月的话,那你就可以去找本地的劳动局,但是要看你那里的劳动局负责任不,因为有的劳动局不是很负责,特别是一个人。如果是多人的话就很好了,人多不管不行嘛。你还是去找一下,要是管的话那你在月底就可以收到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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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13
我在深圳的时候也压过一个月的工资,我申请一月后辞职回老家了,剩下的一个月工资一月后打的我的卡上了,这事建议问一下哪里的老员工,他们应该比较清楚公司是不是扯皮公司。如果是公司说的那样,你可以拿卡放心走人,到时候会剩下的钱会打到卡上的,如果不是,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起诉,你到劳动局他们会让你先填个单子,说明情况,如果是公司违规,公司会骗人到劳动局协调的。在深圳时有次我就是这么解决的,劳动局一个电话就把公司老总叫去了,问下情况,老总把该我们的钱给了劳动局有关人员,又分发到我们手里!劳动局很管用!
第2个回答  2009-10-21
不合法是肯定不合法了,但是追回就很麻烦了
第3个回答  2009-10-21
应该是12月来领11月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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