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怎么算

如题所述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x0d\x0a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x0d\x0a生育津贴假期天数:\x0d\x0a(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x0d\x0a(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x0d\x0a(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x0d\x0a(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x0d\x0a(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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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6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以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津贴。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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