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工的双倍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范畴

如题所述

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工资双罚制,也就是说第二月开始工资给双倍。一倍是工资,一倍相当于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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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2
要分开讲,正常工作取得工资是属于劳动报酬,而未签书面劳动所加倍付的“工资”在性质上不属于工资,而属于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0-09-04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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