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要求加工资,公司则不同意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增加工资也可以维持原劳动合同待遇,都是合法的。

  所以,劳动者如果感觉不加工资该工作就没有吸引力,可以选择不续签,但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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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6
不同意也只能这样了,或者你可以选择不续签,也就是离职了。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1-04-01
1.公司在合同期满未及时续签
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因为合同未及时续签。从合同期满后(第一个月)开始,每月公司应支付你2倍工资。其中一份工资是你正常工作的报酬,另一份是对企业的处罚和对你的补偿。
这个工资的定义是:事件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是指你的合同上签订的工资。但是你要搜集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单等。

2.公司因你提出加薪要求,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合同无法履行,企业应向你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此处工资的定义和上面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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