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大意签了公司给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内容第二条最后一段当时没有看清楚就签了,公司要搬迁裁人与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常情况公司是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但是协议书上第二条表明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而且当事人又签了,请问现在怎么办??现在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间的赔偿金,公司方面提供的协商解除合同证明当事人同意不追究赔偿金。很明显吃了哑巴亏了。我现在该怎么办???这合同有效吗???我还能拿到赔偿金吗???
能说的具体点吗?我该怎么做?这合同有效吗?
追答可以去劳动仲裁,只要不是你主动辞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追问公司说当初和我协商好不追究赔偿金,协议书都签字了,已经有法律效力,现在反悔仲裁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