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公司不给请假怎么办

如题所述

应根据当事人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判断:

1、如果医生的建议在当事人可以享受的医疗期范围内,而公司不批准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不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请事假,如果用人单位不批的,可以提出辞职(没有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在各种请假中:探亲假,丧假属于法定应当带薪休假的假期,不得扣除任何待遇病假属于特殊假期,根据工作年限和对单位的服务期,可以获得部分报酬事假属于个人原因,单位可以扣除你请假期间的全部工资至于扣薪标准,是按照个人收入计算的。老板的扣薪150是否合法,需要看你当月的收入。理论上应该是合同约定的收入/21.75,如果你当月收入工资2000,奖金1000,待遇就是3000,扣150基本合理,如果未发放奖金,那确实过高扣除待遇并不仅仅指基本工资,而是指其当月收入综合计算的。同理,在被公司辞退享受补偿金时,也不仅仅是基本工资,而是综合计算出来的。关于病假问题,劳动法有着严格的刚性规定。首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员工享有法定的病休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须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关于员工病假未获批准以旷工论处类的规章制度因而是无效的。当然,基于单位享有的劳动用工管理权和对于员工上岗出勤的知情权,员工应履行必要的病假手续以告知单位安排代岗人员,同时注意保存医疗证明和门诊记录单等证据。另外,在员工病休期限方面,《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了给出了医疗期的概念,单位不得解除法定医疗期间的劳动合同。该规章以社会工龄和单位工龄为标准给予了员工3-24个月的医疗期。这就意味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怕是上班仅一天的员工,也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单位关于员工一个月病假不得超过10天类的规定是违法的。再者,医疗期间的待遇,《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则给出了医疗期间的最低待遇,即企业支付给医疗期内员工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单位关于病假超过3个月一律扣发全部工资的规定同样因违法而无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