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于2001年底购得一套商品房,请了几个朋友在节假日帮忙进行装修,在装浴缸时敲破防水层造成卫生间地面渗水,楼下业主李某要求王某予以修复,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公司进行检查后,要求 王某停止施工,并说物业公司设有专业装修队,王某不能自己装修,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王某认为房屋是在保修期内,渗水是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于己无关。 试问:王某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