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 案例分析题答案

王某于2001年底购得一套商品房,请了几个朋友在节假日帮忙进行装修,在装浴缸时敲破防水层造成卫生间地面渗水,楼下业主李某要求王某予以修复,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公司进行检查后,要求 王某停止施工,并说物业公司设有专业装修队,王某不能自己装修,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王某认为房屋是在保修期内,渗水是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于己无关。 试问:王某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王某不对。物业的说法不对。
1、房屋的质保期内,所有室内的设施设备,门、窗、放水、电、水管等,如果业主在装修时自己改动过了,即使是在质保期内的,开发公司也不予保修。王某装修时人为破坏了防水层,应该由王某自行修复以及对楼下业主进行修复或赔偿。
2、物业公司是服务性质的公司,职责是很明确的,在装修问题上只负责装修的管理工作,对承重墙体、楼板、环境卫生等涉及到全体业主利益的事情上负责,业主装修找谁装不是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如果说“物业公司设有专业装修队,王某不能自己装修,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是典型的小物业公司敛财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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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2
防水都是自己做的,和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无关。但是物业指定装修队伍属于不正当行为,肯定是不合理的。
第2个回答  2010-03-24
王某的说法是肯定不正确的,因为防水层是因自己装修不当敲破的,肯定就不能在叫房产公司来负责了。
第3个回答  2010-03-21
没有那么便宜的事,最多也是物业和业主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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