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张某于2004年12月购买了本市某小区一套商品住宅,2005年1月住宅出售单位书面通知张某办理入住手续,但张某直到2005年6月才到物业公司办理进户手续,当时物业公司要求张某交纳2005年1-6月的管理费,并预收7月至9月三个月管理费,张某认为6月份之前自己并未入住,不该缴费用,其应从7月份才开始交。1.问,物业公司要求张某的做法对吗? 张某的想法对吗? 为什么? 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