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3-19
春节加班有“三薪”
初一至初三须向加班者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2006年春节长假即将拉开序幕。劳动部门提醒各用人单位和春节加班的工人,春节期间留在工厂继续上班的员工(包括外来工),用人单位要以补休或加班费的形式,来弥补他们的损失。春节7天长假,初一到初三,加班者应该享受三薪;初四到初七,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双薪的加班工资。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春节的7天长假中,初一至初三是法定节假日,由于工作、生产、经营等需要加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须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其余4天(初四至初七)为调休的公休日,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让加班者调休,则须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用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25%作为赔偿,此外春节期间的兼职者值班、加班也有三薪。如果企业不按规定向工人支付加班工资,工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第2个回答 2010-03-17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发布),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你提出的问题应该属于第3条,是3倍计算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3-17
咨询过杭州的劳动部门,法定假日要额外支付3倍工作,加上原有的工资相当于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