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不签合同,工资拖着不给怎么办

2009年11月初来到公司,到现在2010年4月底了,一直没有签合同,现在合伙的公司要解散,三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四月底离职先发三月份的,四月份的工资要扣一段时间再发,我该怎么办,有这么过分的公司吗。本来开始的前两个周还不给工资,说什么观察期。两周后进入试用期一直到现在6个月了一直是试用期的工资就1500元。还要拖着不发。我该去哪里深渊。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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