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如何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如题所述

一、劳动者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金缴纳至退休当月,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社会保险中心退休管理科(或养老待遇福利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二、需呈报材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5、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3、退休金计算方法

3、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4、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扩展资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根据《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所以由上述可知,2014年我国女性退休年龄:如果该名女性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那么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退休;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其他情况的均为女性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具备上述相应条件均可退休。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退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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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4
给您提供一些参考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申报:
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原始档案;
2、职工身份证、户口本;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机构审核的);
4、职工个人申请;
5、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无明确记载的,应提供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期间各年度发放的毒素费、高温费、下井费等专项补贴凭证;
6、《XX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一式三份;
7、《XX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草表(及办理退休所需软盘)。
申报特殊工种退休一般应电话预约。

2、审核(拟核定)
社会保险机构对企业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对携带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分别填写《拟审批从事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关于对×××等几名职工退休审批前的公示公告》等。对携带材料不全或缺少材料的,保险机构审核人员应给企业办事人员讲清楚。如:招工介绍信、调动信、升级表、毒素费(高温费、下井费)、花名册等,并做好记录,待企业补充好材料后,再予以审核。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应讲明政策,做好解释工作,待符合退休条件时,再予以审核。
企业办理职工退休审核手续,携带的材料要保持其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挖补、涂改、伪造等现象出现,一经发现,三年内不予办理审核手续,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理》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公示
社会保险机构委托企业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职工退休资格和退休待遇核定完毕后,回企业张贴公示,公示范围为熟悉审批退休人员情况的本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企业纪检、工会部门要对公示情况给予监督。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企业办事人员携带由企业劳资人事、纪检、工会三部门加盖公章及签署意见的一览表回执,交回社会保险机构立即办理复核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无问题后,再按程序办理复核手续。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将其材料退回企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待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4、核定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退休条件的,由企业携带公示表回执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复核手续,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员盖章,加盖社会保险机构公章,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县(市)、区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待遇审核、增加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04
可以的,我们公司原来是国企现在卖给个人了,现在就是你所说的私企了,老职工退休都是在公司办理的。
第3个回答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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