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本单位10月份有1名退休人员,我需要什么时间去办理,怎么办理退休手续,是个人办理还是需要企业给办理,退休后还在单位继续工作,劳动合同该如何签订,请指教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基金征缴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扩展资料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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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2

 1、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批程序

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此表一式三份;《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此表一式四份;

《杭州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一式两联,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2、办理正常退休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男职工则不需提供);

5、办理政策性补缴需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3、报批时间

退休人员的审批材料在到龄之月填报,经审计调研室审核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


扩展资料:

特殊工种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持退休员工本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缴费窗口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并由本人签字,当月20日之前携带以下材料到退休窗口办理:

1、《某某年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养老手册及个人账户结转单;

4、职工个人档案;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1寸彩照一张;

8、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认定表》(一式三份),上面附有审批印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9、退休(工伤)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户口所在地出具);

10、银行卡或存折。

 企业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

由企业单位开具介绍信至现单位所在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组织部开出联系函至员工户籍地所在的区组织部加盖印章一并交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党支部

领取退休证之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印章后到社保大楼一号楼3号窗口加盖钢印交给职工本人即可。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退休条件者,无需单独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不足退休条件者需到医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工种退休

百度百科--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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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6-06

一、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方法如下: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3、退休申报: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报审表》。

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

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报审表》。

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二、退休后继续留在单位工作需办理的手续如下:

员工退休后,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结束。如果企业还要留用,应该签订《返聘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报酬。

企业除了按照《返聘协议》支付劳动报酬之外,不需要再为其缴交“五险一金”。

拓展资料: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2011年1月起,中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第3个回答  2017-09-13
(一)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
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
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二)退休后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办理什么手续?
员工退休后,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结束。如果企业还要留用,应该签订《返聘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报酬。企业除了按照《返聘协议》支付劳动报酬之外,不需要再为其缴交“五险一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9-13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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