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如何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如题所述

私企职工退休的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个人信息部分),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盖章确认后,由申请人携带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局窗口办理。

1、申报

申请人于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3份、《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

2、受理

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

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

需要确认首次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首次参保证明。

3、确认

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

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公示5天,期满无异议的发放退休证,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做出结论;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审核情况反馈单》,退回申报材料。

公示期间,拟退休人员名单及《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传递至相关科室,对视同缴费情况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传递至缴费确认窗口。

4、缴费核定

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其中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

同时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增减情况汇总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缴费确认窗口将职工签字确认的《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传递至相关科室计算退休待遇。

如果个人在外地参保,需回到本地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做的准备工作:需办理参保转移手续,把外地的参保缴费记录转回到本地,要先在外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然后到本地社保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如果有独生子女证,还需准备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因为有独生子女证的话,在计算待遇的时候,会在原有基数上增加5%的待遇。

扩展资料:

退休年龄的计算:一般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可以申请退休。如果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与档案记载的年龄不一致,根据有关规定,一般会依据档案中最先记录的出生时间为准来计算年龄。

对于有的地方,如果本人能够提供以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比如1988年左右办理的身份证或者1992年左右的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时间为1955年,而档案中最早记录的出生时间为1956年,如果这个档案中的最早记录是在1988年或者1992年之后。

那么也可以以1988年的身份证或者1992年的户口本为准计算年龄,因为以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也叫原始档案。还有的地方对于身份证、户口本与档案年龄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情况的处理办法是,以身份证和档案记录中一致的地方为准计算年龄。

缴费年限的计算:参军或者当知青的经历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当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满足15年和达到退休年龄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办理退休。

被征地人员办理退休:被征地的人员办理退休,需要确保准备的材料详实,如与征地单位、政府签订的协议的手续和签章要齐全;有的地方还需要准备征地人员的户籍调查表,包括村、镇和公安局的调查核实登记表。另外,对于被征地农民,还需要在办理退休前对户籍进行农转非。

参考资料来源:扬州市邗江区人社局-退休办理须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19

一、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方法如下: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3、退休申报: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报审表》。

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

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报审表》。

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二、退休后继续留在单位工作需办理的手续如下:

员工退休后,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结束。如果企业还要留用,应该签订《返聘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报酬。

企业除了按照《返聘协议》支付劳动报酬之外,不需要再为其缴交“五险一金”。

拓展资料: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2011年1月起,中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第2个回答  2019-08-20

一、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当月由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者参保者本人,凭材料办理,到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部或局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

2、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凭身份证和《退休人员档案卡》领取退休证和养老金卡。

3、退休办理次月1-5日企业退休职工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

二、办理退休手续所需材料

1、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缴费资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档案;

5、退伍转业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一寸免冠照片4张;

7、病退人员提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提退人员提供《特殊工种确认表》。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参考资料来源:扬州市邗江区人社局-退休办理须知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劳动者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金缴纳至退休当月,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社会保险中心退休管理科(或养老待遇福利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1、职工档案;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二代身份证原件;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5、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3、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4、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第4个回答  2013-04-11
给您提供一些参考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申报:
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原始档案;
2、职工身份证、户口本;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机构审核的);
4、职工个人申请;
5、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无明确记载的,应提供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期间各年度发放的毒素费、高温费、下井费等专项补贴凭证;
6、《XX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一式三份;
7、《XX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草表(及办理退休所需软盘)。
申报特殊工种退休一般应电话预约。

2、审核(拟核定)
社会保险机构对企业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对携带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分别填写《拟审批从事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关于对×××等几名职工退休审批前的公示公告》等。对携带材料不全或缺少材料的,保险机构审核人员应给企业办事人员讲清楚。如:招工介绍信、调动信、升级表、毒素费(高温费、下井费)、花名册等,并做好记录,待企业补充好材料后,再予以审核。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应讲明政策,做好解释工作,待符合退休条件时,再予以审核。
企业办理职工退休审核手续,携带的材料要保持其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挖补、涂改、伪造等现象出现,一经发现,三年内不予办理审核手续,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理》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公示
社会保险机构委托企业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职工退休资格和退休待遇核定完毕后,回企业张贴公示,公示范围为熟悉审批退休人员情况的本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企业纪检、工会部门要对公示情况给予监督。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企业办事人员携带由企业劳资人事、纪检、工会三部门加盖公章及签署意见的一览表回执,交回社会保险机构立即办理复核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无问题后,再按程序办理复核手续。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将其材料退回企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待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4、核定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退休条件的,由企业携带公示表回执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复核手续,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员盖章,加盖社会保险机构公章,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县(市)、区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待遇审核、增加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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