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将土地使用证二次抵押贷款是否违规

一家开发商将已经出售的楼盘的土地使用证第二次向某银行抵押贷款,导致两百多户业主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开发商这么做是不是违规的?一般办理土地使用证二次抵押需要哪些程序和相关证明?是不是需要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是不是也需要土地使用证作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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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违规的。房子已经全部卖出去了,就该对土地大证(开发商手里的,也就是开发商最初取得土地的土地产权证)进行分户。登记的程序是,先将所卖出去的房产大证进行分户,(在当地房管处办理,分户时需要土地大证)分下来之后在根据分户下的房产证和土地大证在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证分户。
2、土地抵押登记法上明确规定土地是不能进行重复抵押的(我不知道你说的二次抵押是否指的就是这个)重复抵押是指:在宗地面积已经全部设定抵押,并抵押给某个银行的提前下,再次抵押给其它银行。这样是不允许的。即一宗地不能重复抵押。
3、土地抵押登记的审批和办理机构是当地国土部门,不是银行,不存在中国银行审批的说法,中行最多是对贷款方(当地贷款银行)进行资质的审核,找有金融许可证的银行借款最保险。
4、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必须有土地证作为申请材料之一(其他准备材料办理部门有清单)
抵押的问题猫腻多,建议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候一定要让开发商出具土地证原件(大证)眼见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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