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煤矿工作,劳动合同签订了一年。我只工作了一个月就立马提出辞职。合同规定服务期不满半年就会扣除薪资的50%。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矿上培训是我自己交的钱。劳保用品都是原来离职人员用过的。我离职对公司并未造成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