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监察大队要劳动仲裁申请书,他说要我自己写,态度不好.怎么办?

我不会写啊!是不是会很麻烦啊? 追讨自己的工资为什么就这么难?难道一定要暴力才能解决吗?通过合法途径很麻烦,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加金钱.感觉有点失望!老板今年和我签合同,每个 月压一千元,两年后才全部给清!去年做了半年,没签合同
今年因为签了合同,工作量增加,完成任务的时间缩短。现在我提出辞职,所以他以合同期未满为由拒绝支付我四个多月所扣的共四千多的钱!之前签的合同是每月工资四千,另加每月奖金一千!其实当初说好的工资是五千,签合同时他改了,真黑心!我当时是想在他这做下去才没有办法签的。现在要走了,那四千多也要不回来!没买社保,没有加班费!去劳动局问,态度很差:“拿什么劳动仲裁申请?"自己写好交过来”,天哪,什么人?我哪知道写什么?现在心情很差,对老板很痛恨!怎么搞? 是不是直接请律师来接手好一点?

不要的,劳动监察是填写投诉表,劳动仲裁是写仲裁申请书,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是两回事,
劝你找个律师咨询,让他帮助代写仲裁申请,要花费些MONEY,不过保险点,自己是搞不明白的,而且写错了,可能会丧失本来可以得到的权利。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受理的地方都是这样的,他们都是希望事越少越好的,你去找事当然人家不高兴,
另外千万不要认为,这些所谓的机关只是为打工者维护权益的,他们也是保护当地企业的,劳动者要想争到权益,必须自己努力,咨询的话,不要找他们,找他们只会弄的你最后丧失权利,还是去找律师(法律援助千万不要去找,他们和仲裁及法院都是一起蒙劳动者的,以前我咨询过,居然告诉我仲裁后不用上诉,说对方上诉可以反诉,结果完全错误),直接法律解决,理由充分的话,强硬点,最后即使协商解决,也可以争到一半的权益,不然,光靠自己,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就是即没争取到权益,又生了一肚子气,还耽误了时间和金钱。
还有一点,就是,一旦官司开打,要做好一年之内都解决不了的准备,因为,不是一裁终局的案子,上诉要到二审才终局,最快也要10个月左右,你衡量一下吧,先想好退路!!!
还有,赢了官司,要钱不给,强制执行的话,最少也要一两个月,慢的半年到一年!(而被执行人才只是支付百分之零点几的申请费和一点利息),真是没有合理的,官司不是普通人可以消费的起的,不过一般可以减少金额以求和解,看情况的,经历过才知道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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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6
找当地劳动局的缉查大队,一分钱不花一分钱瞎不了,要换我谁也不找;把主管狠狠请客;我打不死他;让他上班绕道走
第2个回答  2010-07-16
如果你确实需要仲裁的话,仲裁申请如下:
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被申诉人:单位 法人代表 住址
仲裁请求:1、2、3……
事实和理由:1、2、3……
此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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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7-16
劳动监察大队应该没有劳动仲裁申请书。
如要领取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的想法有点过激,如果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要工资就相关于走上法律途径,所以程序会很严肃,时间也会相比之下长一点。
如果你很着急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要求,他们的处理时间是7天。
我的话很直。
第4个回答  2020-02-19
申请人:***,*,*年*月,现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磊
公司地址:诸城市东外环路北首路西
联系电话:0536-6320058
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由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个月工资的2倍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7.03.27在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工作,2007.04.03分配到济南市场,岗位为市场核算员。本次五年合同期间为2008.03.01-2013.02.28。在2013.02.28前,被申请人既没有提前30天也没有在2013.02.28前通知申请人终止还是续订合同
。2013.03.01-2013.03.07,申请人继续在营销部济南市场从事会计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默认为续订上期劳动合同。2013.03.07申请人从济南市场返回公司,营销部指派整理工程机械市场报表。2013.03.11,根据公司指示,申请人到人力资源部报道时,人力资源部门要求申请人签署一份承诺函并告知申请人:不签署承诺函的话,申请人将什么也得不到。承诺函主要内容是“本人因个人原因待岗,待岗期间无基本工资,无劳保,并与每月8日前交劳保到人力资源部,迟交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在要求签署承诺函被拒绝后,又要求申请人签署“终止五年劳动合同的通知”,因为通知上既无日期和公司公章,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时间,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所以申请人拒签;被申请人的人力资源部门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口头通知申请人,自2012.03.11起不要来上班,公司也不给考勤,也不给安排任何工作。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仲裁请求,请求仲裁机关依法处理。
...展开申请人:***,*,*年*月,现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磊
公司地址:诸城市东外环路北首路西
联系电话:0536-6320058
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由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个月工资的2倍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7.03.27在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工作,2007.04.03分配到济南市场,岗位为市场核算员。本次五年合同期间为2008.03.01-2013.02.28。在2013.02.28前,被申请人既没有提前30天也没有在2013.02.28前通知申请人终止还是续订合同
。2013.03.01-2013.03.07,申请人继续在营销部济南市场从事会计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默认为续订上期劳动合同。2013.03.07申请人从济南市场返回公司,营销部指派整理工程机械市场报表。2013.03.11,根据公司指示,申请人到人力资源部报道时,人力资源部门要求申请人签署一份承诺函并告知申请人:不签署承诺函的话,申请人将什么也得不到。承诺函主要内容是“本人因个人原因待岗,待岗期间无基本工资,无劳保,并与每月8日前交劳保到人力资源部,迟交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在要求签署承诺函被拒绝后,又要求申请人签署“终止五年劳动合同的通知”,因为通知上既无日期和公司公章,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时间,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所以申请人拒签;被申请人的人力资源部门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口头通知申请人,自2012.03.11起不要来上班,公司也不给考勤,也不给安排任何工作。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仲裁请求,请求仲裁机关依法处理。
此致
诸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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