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三个月的工资不给,一直在拖,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提供证据,到人社局反映或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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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9
民心网的投诉,貌似好用。
第2个回答  2017-05-09
想办法把工资要回来,然后不干了。
第3个回答  2017-05-09
没事,拖够一年前多一点你也好要
第4个回答  2017-05-09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并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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