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于正常离职,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常离职都有一个离职流程,员工如果说不来就不来,完全可以归到恶意离职里面。
对此,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处罚。
其次,可以规定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不转移相关账号信息。
员工都要要缴纳社保公积金,甚至还涉及到档案等信息,只要没办理完手续,那企业完全有权拒绝办理。
最后,恶意离职时间,可进行工资等行为的处罚。
公司不能无故不支付员工公司,但可以对恶意离职旷工期间进行处罚。
这些,都是企业可以利用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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