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和区长办公会区别

如题所述

有区别
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业务会议与市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区别在于这三类会议的主要任务、参加人员、开会时间均是不一样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上报省政府的重要请示;讨论报请市委审定的重要事项;讨论报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讨论决定由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重要事项;讨论决定跨副市长分工的政策性文件;讨论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表彰奖励及命名事项;讨论决定规定额度的新增项目和资金;讨论决定副市长提出并经市长同意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讨论决定市长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参加人员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组成。邀请军分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要负责人,与议题有关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列席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出席人员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市长、副市长、相关市长助理、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出席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监察局、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议题需要,安排有关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列席。市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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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17
常务会一般由区长主持召开,区长办公会一般由区长或区长委托的副区长主持召开。 常务会议作为区政府最高决策会议,出席人员为区长、副区长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长办公会议是区长或副区长受区长的委托,就某一事项或某几个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与会人员为副区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街道乡镇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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