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九章 会议制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2

罗庄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规则详细规定了其会议制度。以下是各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职责:



1. **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主持,主要传达上级指示、决议,讨论重大事项和部署工作,每半年举行一次,必要时会邀请各界代表列席。



2. **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召集,包括重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负责贯彻指示、听取汇报、审议议案和政策、处理重要事项,每两周召开一次。



3. **区长办公会议**:作为决策辅助形式,主要交流工作和研究重要问题,由区长主持,涉及多个副区长工作时可共同召集。



4. **区政府专题会议**:针对特定问题或协调分歧,由区长或委托人员召集,讨论资金、项目等事项,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5. **区政府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主要研究重大问题、组织学习和加强队伍建设。



会议议题在提交前需充分协调,重大议题需提前报送。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并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性大型会议包括重要工作部署、表彰会等,按类别分为领导主持的一类会议和分管副区长主持的二类会议,以精简和高效为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部门召开会议需经过申请和审批,一般性会议提倡简短高效。



扩展资料

《罗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经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5月24日实施。该规则指区政府各部门受区政府统一领导,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职责。 区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团结合作,维护政令统一,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办部门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协调,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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