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3年9月1号进的公司,三个月实习过后帮我交了保险,没有公积金也从没跟我签劳动合同(跟我一起进去的同事也没有),因为工资实在太低,加班费也只有8块钱一小时就不想做了,重新找了份工作,14年7月23号交的辞职报告,我想马上走人,因为那边已经录取了,公司不让走,说如果我走的话那么6月份和7月份的工资一分不给(公司每个月31号发上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签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的,人证物证都有,我是在私人的电信营业厅上班,里面有摄像头,除非老板把那几个月的视频全部删掉,而且我今天还对着视频拍了几张照视频上的时间也拍进去的,公司说现在走就不给没说压几个月
追答有证据就好办、你去问他给不给或压几个月、他否决你的话就跟他说去劳动局告他、你有证据不用怕、一般这样怕闹大他应该会给你满意答复
追问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