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产权气瓶最新规定

如题所述

关于规范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管理的公告

      全市液化气瓶用户、各液化气站:
      为进一步规范瑞金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管理,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气瓶打码工作的通知》(赣市市监特设字〔2019〕4号)、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赣市市监特设字〔2022〕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管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各气瓶充装站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不得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自有产权气瓶是指产权属于气瓶充装站,并已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气瓶。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得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不得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规定,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
      对充装非自有产权瓶的气瓶充装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二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住建部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气瓶充装单位要建立运行气瓶充装质量追溯平台,实行一瓶一码,扫码充装。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建立运行本单位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实现对气瓶登记、充装、检验、报废等全流程追溯。各气瓶充装单位要严格按照系统建设要求,全面完成充装枪的更新改造,并将全部自有产权瓶信息上传至本企业的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气瓶充装单位的自有产权瓶要严格按照一站一编号、一站一标识进行区分,喷涂各自统一的颜色和标识,打印统一的代码,并按规定安装气瓶电子标签,实行一瓶一码,扫码充装。对不启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的充装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充装活动并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处理。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8日
冬季是燃气使用的高峰季节
充装使用需小心
一定注意用火用气安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