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发工资停社保算是解除劳动关系吗

我出差因工出交通事故,单位也没申请公伤,第二月单位就停社保停发工资,今年2月份做的手术,单位也没通知我上班,我要求上班公司叫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写保证书,证明我之前受过伤以后公司不负责,这算是解除劳动关系吗,到现在我都没收入,又不能去找工作,我可以到别公司上班吗

要看劳动合同是自然到期,还是劳动者在合理的医疗期内被违法解除的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因工受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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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3
只停交社保的,劳动关系不一定被解除。也有可能是单位资金短缺,无力支付社保费造成的。
你的情况属于事实上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单位未配合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除了主动终止(解除)外,劳动关系的自动(到期)终止必须基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劳务外包)的区别:
1.从经营者主体资格看,两者存在不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主体,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而从事业务外包的单位的必须具有从事所包业务的相应资质。
任何发包方都不会、也不应该将生产经营业务或服务发包给一个没有资质的机构,否则,业务外包合同一方就缺少主体资格,当然,这样的业务合同也应该是无效合同。
2.从业务合作的客体看,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劳务派遣的客体(合作标的)是被派遣劳动者,而业务外包的客体(合作标的)是相关业务即事务。前者指向的是人,后者指向的是事。追问

那我可以找工作吗,工伤还能找公司赔偿吗

第2个回答  2019-09-04
你这种情况明显是工伤,可以和单位要求报工伤,且补缴社保
如果你持有劳动合同,可以到社保局相关部门要求劳动仲裁。
如果你没有持有劳动合同,会比较麻烦,但是可以持之前的社保证明,打卡资料等一些可以证明你在那家单位全职工作的证据,同时准备你在事故当时属于出差阶段的证据,到社保局相关部门要求劳动仲裁。
如果你不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找别的工作。
第3个回答  2019-09-04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伤残鉴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补交社保,如果单位单方违法解聘,还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如果是你主动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不论是单位解聘还是个人辞职,确定解除后就可以重新找工作上班了。
第4个回答  2019-09-04
公司已停发工资和社保,应该是解除劳动关系,l,因为上班都得不到任何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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