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我想知道的是关于那些人如农民务工还是技术人员等
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A.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适用《公务员法》。 B.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 C.现役军人。 D.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 。 E.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除此之外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都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