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拖延转正时间,如何赔偿?

我是2008年9月17号进的一家公司,当时进去时跟大老板谈的是正式2200元一个月,试用期给我1500,进去后公司跟我签了个试用期合同,3个月。在这期间没有帮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虽然我平常有些迟到,但3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并没有叫我走人,于是我向公司申请转正,口头上的。但是公司的一个负责此工作的经理,不同意给我转,说要再看看我的表现。但同时也没有再给我签任何合同。就这样,我一直干到了2009年3月24日,因为续用的3个月期限已到,于是我又跟经理谈转正的事,经理答复我说,要我自己写个试用期续用说明,意思是我自愿加3个月的试用期,如果我不写的话,就让我走人,而且转正后的工资扣完保险只给我1800,明显与当时谈的工资不符。这也太欺负人了!还有一点,公司发工资时也很奇怪,1500的工资里,800元基本工资,还有700元是绩效工资,而我的岗位没有业绩要求,也没有考核标准,根本不应该有这种浮动型工资!
所以,我想咨询下律师,这些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可以赔偿,应该如何赔偿?谢谢

  过了试用期拖延转正‍时间,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转正,并且按照正式员工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其工资,并且公司和你约定是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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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7
一、试用期不给转正可以申请赔偿吗
试用期不给转正可以申请赔偿。试用期过了,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转正拖延时间,按规定,试用期满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试用期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待遇的,不需要专门的转正手续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所约定的无效试用期如果还没有实际履行,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改正,使之符合规定。
2、如果无效的试用期已经实际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补发工资差额。同时,用人单位应以劳动者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实际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期间不包括劳动者尚未履行的无效试用期的期间。如上述劳动者实际只履行了四个月试用期,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第五个月及第六个月无效试用期的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31
《劳动合同法》十九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限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你入职时跟单位签的就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应该按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转正后的工资支付给你
第一,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给你每月700月的工资差额,但不知道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是否是2200元;
第二,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
第三,三个月合同期过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企业从第五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第四,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你单位不能再要求你延长试用期;
第五,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这个到没什么,单位大多都是这么做的,既然你的岗位没有业绩要求也就没什
么,如果单位说你拿业绩工资的话会跟你签个证明之类的东西,没有这个他们也证明不了你是拿业
绩工资,另外,如果赔偿的话是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所以不用担心;
如果你想要求赔偿的话,要保留一些能证明你在该企业工作的证据,越多越详细越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0-31
赔偿的话,比较难,你想想为什么不给你转正,是不是公司的所有人都是的,还是只有你一个人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26
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所以,延长的试用期应算作劳动合同期,不管是不是试用期,单位都应该给你缴纳保险。延长的试用期应按照合同期待遇补发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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