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开具的医院病假条是在(工伤保险条例)的范围内吗?

如题所述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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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17
就是你出院时医生给你开的休养条追问

看清在说话好么

追答

在里面的

第2个回答  2014-10-17
追问

是不是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追答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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