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意家公司做了4个月,每天都是上班时间12小时,没有算加班费,这违反规定吗? 公司制度是一个月休息4天,但没制度那4天,就算这4天也上班了也只是按平时上班的工资支付,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公司违反了规定吗? 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小弟是新手 还有没金币,求各位指点一二
双倍公司是怎么计算的?奖金伙食费那些算进去吗?我的工资组成是底薪3200加上伙食费360加优秀奖150,情问计算双倍工资和加班费是只用到底薪3200这个数吗?
追答不是底薪,是实际得到的收入,离职前12个月的实际月收入的品均值
中秋加国庆放假3天没有工资,3号加班一天只有平时上班的工资,4号到7号上班好像也是双倍工资的吗?他也只是给我平时上班的工资,这算克扣工资吗? 我可以要回来吗? 毕竟要回来的话也近千元了
追答前4天有工资,后4天美意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