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把公司给告了,该怎么办?

员工以没签劳动合同,把公司给告了,发了立案通知了,大家都签了合同,就她每回都不在,那人离职也没交接,医保社保都给她交了,她来公司一个单子也没做,还经常不来上班,该怎么弄?

如果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又的确没有合同的话,你们得支付二倍工资了。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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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4
1、她是跑业务的,公司对跑业务的有什么考核吗?经常不来上班是在跑业务还是旷工?
2、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从工作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既然每回都不在,说明该员工工作应该至少一年以上,那就无所谓签不签合同,法律上已经等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再者说,既然社保都给缴纳,而且该员工还经常不上班旷工、自己离职那她就告呗,作为公司既然有这么多理还怕她告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24
经常旷工可以以扣罚少量工资作为内部管理手段,这一点在仲裁时提出也会被认为合理的。
至于她没签合同,你们确实就不应该再用她作为员工了,否则有承担双倍工资的可能。
第4个回答  2012-03-25
你好,你要证明是你不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对方故意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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