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将两份劳动合同偷走,然后告公司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1、在试用期间发现该员工品质素养较差;
2、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劳动合同以不正当方式拿走;
3、在职期间去其他单位试工。

如果员工将两份劳动合同偷走,有几种方法可以证实:1、 公司保留员工劳袭动合同的签收记录, 记录上有合同的起始日期。2、 劳动合同在劳动用工部门鉴证过了, 会有鉴证记录。3 、如果是集体合同的话就不需要提供个人的合同了。
法律分析
合同被员工偷走,除非公安机关能证明是这个员工偷了劳动合同的,否则这个问题还真的不好处理。如果没有到劳动局备案,公司又没有留底,是很难证明用人单位与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再查有没有劳动合同签收表,如果有的话,就能证明用人单们与员工已经签订过合同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企业有劳动备案和社保缴费档案的。如果企业没有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又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劳动补偿金和赔偿金,企业应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现在最后的办法就是,有没答有与他同期入职的员工能证明一同签过合同,或者,在工作过程中有没有关于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一些证明,例如涨工资有没有更改过合同约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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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5
有几种方法:
1 公司保留员工劳动合同的签收记录, 记录上有合同的起始日期
2 劳动合同在劳动用工部门鉴证过了, 会有鉴证记录
3 如果是集体合同的话就不需要提供个人的合同了, 不过估计这个方法对你们公司不适用

如果上面说到的资料什么都没有, 估计就只好赔偿双倍工资了
第2个回答  2010-07-27
有几种方法:
1 公司保留员工劳动合同的签收记录, 记录上有合同的起始日期
2 劳动合同在劳动用工部门鉴证过了, 会有鉴证记录
3 如果是集体合同的话就不需要提供个人的合同了, 不过估计这个方法对你们公司不适用

如果上面说到的资料什么都没有, 估计就只好赔偿双倍工资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7-27
有单位付双倍赔偿,单位档案保管不当。不过还有其他证据证明,比如签完劳动合同要有劳动合同签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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