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社保赔了,老板还应赔偿吗?工伤社保赔了,用人单位还应赔偿吗?

如题所述

您好,有部分是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给您的:

工伤有社保赔偿的说明老板有给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大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也有部分是由您的单位承担的,如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

如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金额不是按照您的本人工资计算的,按照工伤保险基数计算和按照您本人工资计算金额之间的差额也又用人单位补足给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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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25
职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工伤待遇(或称工伤保险待遇)。鉴定工伤9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待遇后,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项目待遇。
用人单位应支付的项目待遇有: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治疗工伤期间发生的护理费;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伤补助金低于工伤职工实际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对此,北京、重庆、广东等地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予以了明确,《民法典》从法理上予以了支持,且有人民法院的司法判例可借鉴。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第2个回答  2023-02-28
工伤社保局赔偿了,公司还需要赔。按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对于工伤,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公司不会赔偿太多的钱,但是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有必要支付一定的补助,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不能够解除与劳动者的关系,如果要解除,必须支付赔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仅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费用。工伤保险赔偿外,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
第3个回答  2023-03-11
工伤九级设备社保赔了老板还应赔偿吗?工伤社保赔了,用人单位还要赔偿吗?像这种情况的话,应该赔偿了就不需要再另外的走法律程序了吧?因为他们已经协商解决了社保都已经赔下来了,那么另外的赔偿应该是包我再累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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