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 是否表示签订双方不存在经济纠纷。

目前情况:我本是公司销售,向公司借款约3万元,现在辞职,公司要求我签订一份竞业禁止协议,并表示用赔偿金抵扣原借款3万。由于是外地销售,无法去公司办理,所以要求我签署完,再写一份收据证明自己收到了3万元,快递给公司。公司给我开了离职证明,但上面未写明与公司是否还存在经济纠纷。我担心我没有收到3万,公司再向我索要原借款,那不是亏大了么?请高人指点。

问题在于原借款有没有借据?有的话你公司应当先退还借据给你,你再写收据证明自己收到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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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3
你好,你有竟业禁止协议可以证明的。要是单位没有支付你补偿金的哈u竞业禁止协议就是无效的。
第2个回答  2012-08-23
在收据上附条件:写明生效的条件。
纵横法律网-上海社平律师事务所-程玉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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