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2011年4月22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1700元,之后今天涨工资为2500一个月,但是没有说让我重签,也没有补签合同附件。今年被裁,说赔一个月的工资,还是按合同上的1700赔偿,这是不是不合理的?我现到也算是做了一年半了吧,而且赔偿也应该按之后给我涨的工资赔偿,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