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制作前本案是否可双方当事人当庭签署调解笔录使协议立即生效?

如题所述

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在调解壁炉上有这样一句话,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即发生效力。那么这种情况下,调解协议的内容对双方是立即生效。如果没有这句话的话,需要在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送达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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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4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在笔录上签字就生效。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拒签的,不生效,应及时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不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失败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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