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没有业主会所和社区用房怎么办?

我是东陵区炮校东门的三江紫香园小区的业主,园区规划的13号楼一直不能建筑,由于有一处动迁户,一直不肯动迁,开发商就不能够给我们建业主会所,和社区用房,这直接影响到我们新业主的正常新小区配套功能。我们花钱花的不值得啊!恳请政府为我们小百姓做主啊,

你要去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对于公摊部分是如何约定的。由于我国现在关于建筑方面的法律对于“公摊”这个概念没有下明确定义,一般有三种不同的计算方法,每种方法的计算方式不一样,因此,对于你的小区的羽毛球场是否属于公摊要根据购房合同上面的明确记载来确实。前年颁布的《物权法》第六章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详细的规定,由于内容过多,我这里不赘述,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看了以后你就明白了。如果贵小区的羽毛球场没有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属于公摊,那么,这个羽毛球场的所有权就是属于开发商的。换句话说,即使是小区业主使用,开发商所委托的物业公司也有权力收取合理费用。其实说到这里,我不妨多说一句,大部分的小区里的羽毛球场、网球场、停车场、非私人泳池、会所。。。等建筑物都不在公摊之内。常见的属于公摊的也就是楼道、电梯井、墙壁厚度等。之所以开发商在卖房的时候不把这些列为公摊的原因就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房价的问题。一旦公摊过大,房价势必上升,购房者压力过大,开发商很难卖出,资金难以收回,造成资金链断缺,后期开发压力和还贷压力都会过大;第二个原因就是开发商后期利润的问题。精明的开发商怎么可能舍得放弃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的楼盘的后期资金源呢?一个小区的户数那么多,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会所使用费、还有你提到的羽毛球场的使用费等等。。。。这些都是不断的滚滚而来的钱,他能只图一时利益,而不考虑长期的经济效益吗?他们都不是傻子,谁都知道房地产不会火一辈子,可谁也都知道,只要小区有人住,钱就会不断的来。所以开发商宁愿卖房的时候,容积率高一点,公摊小一点,单价低一点,也不是会图一时之快,把什么东西都卖了。这,就是你的小区羽毛球场收费的最根本原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