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973年经劳动部门调派去一事业单位从事烧锅炉工作.因技术全面,得以延续干到2004年. 由于单位没有妥善保存档案,致使调派档案残缺.后经历任领导证明也只能证明我父亲在1976年从事本单位工作. 现年我父亲已经75岁了,单位也没有给我父亲交纳养老保险金,经劳动部门仲裁只给250元生活费. 我问的是这种情况,250给的是否合理.历来国家对长期临时工下达过什么文件没有?或根据劳动法能不能享受退休待遇?通过什么程序?职能部门不受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