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家,出售一套按揭的二手房,对方也需要贷款买这个房子。我们通过的中介公司交易的。中介让我用对方交给我的首付款交 银行的贷款,先让我撤销银行的房产证抵押。 现在我们之间填写了合同,合同写明是我已经收到买家的预付款18万。。。现在我想知道, 银行撤销了抵押一些手续后,我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 。这一步基本没有我的风险 。
第二步,就是有风险的了。 买家 如果先和我去过户了,她再拿着房产证再做抵押,那我就有风险,房产证也成了买家的了, 收到预付款全部还了银行。。。等于是一分钱都未得到。。而合同上写明预付款已经付了18万,如果对方万一说已经给我了18万预付款了,我就傻眼了。请问 这个合同如何处理。
第三步,假如买家先申请的是银行贷款 ,贷款审批后,再去过户,过户后放贷款。这一步我不明白,审批后,银行放款给买家还是我呢??? 银行在没有过户前不会放款的,但是我怎么保证我在过户后拿到银行的放款。。。看网上一些资料,是买家贷款审批期间,要和银行和我之间签订一个三方合同的,这个合同就写明的放款给谁,,是这样吗。那么合同又该怎么处理,买家不让银行放款给我,直接放款给她自己,我也风险大了。买家万一不给我房款,拿出之前写的合同,怎么办。
请问,这样几种情况,我怎么做,程序该是什么样才能避免我的担忧。。非常感谢,我很着急,合同签订了,预付款在合同写的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