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但都不赡养老人,孙子赡养老人多年,有权力和叔叔(姑妈继承老人的部分遗产吗

如题所述

从我国遗产继承法来说,爷爷的配偶奶奶才是第一继承者。奶奶亡故了,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成为第一继承者,轮不到孙子成为继承。有一种情况可以继承,爷爷写遗嘱把遗产给孙子继承的,但需要县(市)级公证处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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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7

1. 孙子的爸爸还在世吗?如果孙子的爸爸还在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孙子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孙子的爸爸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

2. 如果孙子的爸爸已经过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孙子也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属于代位继承,孙子可以继承他爸爸应得的那一份儿。

3.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就是说爷爷奶奶留下遗嘱指定由孙子继承全部或部分遗产,即使孙子的父亲还在此,孙子也能按遗嘱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4. 即使没有遗嘱,即使孙子的父亲还在世:按法定继承时,孙子虽然没有继承权,不能和叔叔姑姑们一起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但叔叔哥哥们不赡养老人,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真的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为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分得部分遗产。

5.以下法律规定供参考:

(1)《继承法》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2个回答  2019-11-26
当然可以,可以让爷爷立下遗嘱,也可以直接代表爷爷起诉他的子女,并要求支付赡养费。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第3个回答  2020-10-06
1、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2、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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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11-26
当然,老人可以立下遗嘱,指定谁继承财产,公正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当老人过世后就可以按照遗嘱分配财产了。对于不赡养老人的渣渣来说,一分不留给他们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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