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要注意什么地方,以防受骗?

如题所述

业主卖房应该注意的问题:

1)房价:理性分析你的房子的实际价值。

注意不要被“带笼子”等手法欺骗,降低自己的心理价位。房价主要要考虑的因素有:房子的位置和升值潜力、光线、通风、楼层、交通、网络报价、实际成交价、房价上涨情况(注意看房价上涨指数,不要被中介的信口开合给忽悠了)等。

2)放盘:尽量找大的中介连锁店放盘(一般要10~20家店以上的,可以通过网上搜索到它在广州各分店的名称和地址),因为其管理相对规范。

千万不能放在只有1家或几家小店的个体房产经营户手里,因为在钟村只要几百元就可以开一个个体户的地产经营部,难有经济和安全保障,另一个方面,它们的操作手法多以压低业主的房价公开“吃差价为主要利润来源”。

3)心态:不要表现的急于卖房,否则中介,可以顺着你的心理,给你施加压力,大大降低你的心理房价,达成“吃差价”谋取暴利的第一步。

4)观察:观察中介人员的反应,从中发现不良苗头、在收定金前及时中止。

5)签合同:一定要签广州市房管局最新版推介使用的“售房合同”(广州房管局网站上有下载)。千万不能签定中介公司自己制定的不合理的霸王合同,这些合同都是为“吃业主的差价”专门设计的!!!!!

里面有许多不对等的霸王条款,对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十分不利。

你在合同的附加条款里一定要注明:“本合同格式内容完全应与广州市房管局推荐的合同格式内容完全相同,若有不同本合同无效,一切损失和经济法律责任由中介方承担。”

同时,要求要中介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先上网查证后,再签合同,很重要。

6)特别注意违约赔偿条款

不要签定高定金(如2万元)和高违约率(如5~10%)的合同。一但出现这些合同,说明有95%的可能,你的房价已经被低估了,起码低估的价值比若你违约的金额稍高一些(这也是出现业主反价的原因,但中介还是吃到差价了)

7)注意合同中中介方的责任约定:若没有实质内容,则可以100%肯定你的房子被中介低价收进,准备“吃差价”了。

8)关于“委托公证”,中介吃差价100%要求做“委托公证”。你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不办理“委托公证”,采用直接过户。因为,在办委托公证,就等于把你自己的权力交给中介了,一但几年没有过户,中间出现的欠租,欠费、欠款等问题,最终的责任承担人是你原业主,因为房子还在你的名下,这点要特别注意,这方面的案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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