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套房子与中介公司客户签了买卖合同,签合同当日客户(这个客户是炒房的)给付我十万块作为购房定金。因为当时我父亲病危急需用钱,所以我同意了买家付定金即可进场装修的要求。但是现在已经过了尾款支付时间了,买家并未支付我尾款。因为我自己法律意识比较淡泊自己中介的忽悠,当时合同上并没有对此违约规定有明确的违约责任,相反对我违约的责任都体现了(如赔装修款,赔定金等等)。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追究买方违约责任吗?追究的话该怎么追究?因为现在我父亲已经过世了,我这个房子已经是可卖可不卖了。我如果不卖了的话这个定金和装修款该怎么处理?如果继续卖的话这个违约责任金该怎么界定?麻烦各位老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