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按时支付尾款定金可以不退吗?

我有套房子与中介公司客户签了买卖合同,签合同当日客户(这个客户是炒房的)给付我十万块作为购房定金。因为当时我父亲病危急需用钱,所以我同意了买家付定金即可进场装修的要求。但是现在已经过了尾款支付时间了,买家并未支付我尾款。因为我自己法律意识比较淡泊自己中介的忽悠,当时合同上并没有对此违约规定有明确的违约责任,相反对我违约的责任都体现了(如赔装修款,赔定金等等)。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追究买方违约责任吗?追究的话该怎么追究?因为现在我父亲已经过世了,我这个房子已经是可卖可不卖了。我如果不卖了的话这个定金和装修款该怎么处理?如果继续卖的话这个违约责任金该怎么界定?麻烦各位老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房屋买卖未按时支付尾款定金可以不退。
法律分析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约束力。在支付定金之后,如果消费者不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同样,如果商家违约,则需要向消费者赔偿双倍定金。房产交易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买方向卖方给付定金作为房产交易过程中的担保。当买方履行合约后,定金应当作为房款的抵价款或者由买家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买家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约时,卖家有权没收其定金,且买家无权要求定金的返还。若收受定金的卖家没能履行约定的债务时,那么作为赔偿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定金的约定方式要用书面的形式展现出来。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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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3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房产交易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买方向卖方给付定金作为房产交易过程中的担保。当买方履行合约后,定金应当作为房款的抵价款或者由买家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买家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约时,卖家有权没收其定金,且买家无权要求定金的返还。若收受定金的卖家没能履行约定的债务时,那么作为赔偿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定金的约定方式要用书面的形式展现出来。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9-03
虽然合同上并没有写对方超时不付尾款将付出的违约责任,但是超过就是超过,合同没写也自有法律裁决,现在你可以跟他们协商,要求停止装修,如果对方要求拖一下的话就写补充协议在规定一个时间,如果超时不付所有损失定金都由对方承担。如果对方不同意直接上法院。有些不平等条款是不受保护的。
第3个回答  2020-09-03
这种买卖还是开合同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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