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灌注性心律失常对象和方法?

如题所述

本文主要探讨了2000年1月至2007年6月期间,我院住院的208例急性心肌梗死(AMI)患者的再灌注性心律失常研究。研究对象包括接受再灌注治疗(静脉溶栓+PTCA治疗)的143例和未接受再灌注治疗的65例,年龄范围在40至78岁,平均年龄为61岁,其中男性患者158例,女性患者50例。


研究方法采用日本光电6511型心电图机,对非再灌注治疗早期和再灌注治疗后的心电记录进行多次常规12导联分析,特别关注右室、后壁、高侧壁心梗患者的V3~5R、V7~9、V4~6高一肋间的导联,以比较两者心律失常的发生情况。对于非再灌注治疗,主要进行对症处理,如休息、吸氧、止痛、抗凝,以及控制休克和心力衰竭等症状。


再灌注治疗包括两种方式:①静脉溶栓,适用于胸痛超过30分钟但未超过6小时,且具备2个或以上相邻导联ST段抬高≥0.1 mV的患者,年龄小于75岁且无溶栓禁忌证,使用尿激酶在30分钟内静脉滴注100至150万单位。②直接PTCA,即对未接受溶栓治疗的AMI患者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


治疗后,观察患者的临床症状改善、心电图ST段变化以及心肌酶谱情况。若患者在溶栓后1至2.5小时内胸痛缓解,溶后2.5小时内ST段显著下降超过50%,心肌酶峰时间提前,如CK峰值在16小时内出现,CK-MB峰值在14小时内出现,满足其中任意两项指标,即可判断血管再通。




扩展资料

冠状动脉内血栓形成后自溶或药物溶栓、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PTCA)等使闭塞的冠状动脉再通及冠状动脉痉挛的缓解等恢复心肌再灌注所致的心率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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