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灌注性心律失常讨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再灌注性心律失常(RA)是指冠状动脉血栓后通过自溶或药物溶栓、PTCA等方式恢复心肌血流,可能导致的心律失常。随着静脉溶栓和急诊PTCA的广泛应用,这种治疗后的心律问题日益受到医学界的关注。研究数据显示,接受再灌注治疗的患者中,心律失常的发生率为75%,占再灌注患者总数的52.4%。相比之下,非再灌注治疗患者的这一比例为17%,占非再灌注患者的26.2%。这表明心律失常在再灌注后更为常见,且以室性心律失常为主。


心肌再灌注后,由于冠状动脉梗阻后的缺血区域电生理特性变化,如动作电位时间减少、0相除极速率降低、不应期延长和传导减慢,增加了室颤的风险。相反,再灌注时,室阈值降低和不应期缩短可能引发心律失常。文献中RA的发生率范围为20%至80%,本文中观察到的52.45%在这一范围内。RA的成因包括:毒性氧自由基对心肌的损害、再灌注后的心肌电生理异常、代谢异常(如ATP合成减少和离子平衡失衡)、室颤阈值降低、后电位异常以及室性异位起搏点自律性的增加等。


因此,在AMI(急性心肌梗死)的再灌注治疗前后,预防RA至关重要。此外,冠状动脉急性闭塞初期(从闭塞到30分钟内)也可能引发心律失常,原因包括自律性异常、触发活动、折返现象、损伤电流、交感神经兴奋性增加和室颤阈值降低等。因此,对这些潜在因素的识别和针对性治疗是管理心律失常的关键措施。


扩展资料

冠状动脉内血栓形成后自溶或药物溶栓、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PTCA)等使闭塞的冠状动脉再通及冠状动脉痉挛的缓解等恢复心肌再灌注所致的心率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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