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打工,没填劳动合同算不算工伤

如题所述

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工地打工,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导致手骨折,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当在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工伤认定的科室领取并按表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并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之后,凭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指: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工资卡银行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地打工很可能是包工头招用的,而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其工伤保险责任由发包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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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29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实提供劳动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受伤事实经过是与工作有关,另外可能需要先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第2个回答  2016-11-29
属于工伤,这是事实劳动关系。追问

包工头是二包,私人包的水电工程

第3个回答  2016-11-29
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没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工资不明确的,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工资标准。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第4个回答  2016-11-29
正常是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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