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后,叔叔不搬家,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05年奶奶去世,07年10月7日爷爷也去世了,三居室房产本是爷爷的名字,几年前用爷爷奶奶的工龄买下来的,买房的钱也是爷爷奶奶出的。但有以下几个问题:

1、此三居室原来是房管局的房,承租人是爷爷。88年拆迁来的,当时拆迁时居住人是爷爷奶奶一间,叔婶和孩子一间,小姑还没结婚户口也在也有一间。

2、此后,小姑结婚户口迁走了十几年了。

3、叔婶和弟弟一直跟爷爷奶奶过,但房租水电都是爷爷奶奶交,因为他们下岗内退只能找的临时工,没有什么钱,还要养弟弟,所以他们没交过房租水电。婶婶的户口在娘家时,娘家拆迁,叔婶一家也分了一套两居室,但是远,他们一直没去住,还跟我爷爷住一起。只有周末去住住。

4、爷爷奶奶共有4个子女:大姑、爸爸、叔叔和小姑。大姑和爷爷奶奶关系不好,就逢年过节来看看,走个行式,根本没进赡养义务,爷爷去世前住院,让大姑来陪夜也不来。爸爸是家里老大,基本上每周末两天都去看爷爷奶奶,主要是跟他们聊天,不做家务。叔叔一家和爷爷奶奶共住,但吃饭个做个的,生活起居爷爷自理,爷爷奶奶有病时叔叔就找我爸和小姑来去医院。小姑基本上每月一、两次去帮爷爷奶奶洗衣服,打理内务。

爷爷奶奶先后过世,兄妹四人就房产无法达成一致,叔叔要求同等位置的一居室单间的价钱,一个三居室根本买不下两个一居室,叔叔的要求就是要一大半,爸爸和大姑、小姑都不同意,他们三人的意见是多给叔叔分出他那一间十平米的给他,叔叔又不同意。

最后叔叔又提出,房产的三分之一给他,原因是因为当年他的户口就在这房子里,而且现在户口一直在此,人也在此居住,三居室里有三分之一是他的。但如果他这样要求,当年还有一间是小姑的呢,又如何分。

我认为,如果作为承租房,他是有居住权的,但是承租房已经由爷爷买下来成为工龄房了,而且房产本写的是爷爷名字,叔叔也没有出资,全部是爷爷的钱买的,现在爷爷的工龄房已经成为了遗产,两年有期限很快就到了,叔叔还不同意搬家,而且分割一事也无法达成一致。

我想知道,叔叔是应该得天三分之一么,如果他得到了,那小姑是不是也应该得三分之一呢?如果不是,又应该怎样分割才合理呢,有哪位律师可以解释一下,衷心感谢啊
谢谢大家的回答,爷爷奶奶都已经过世,我只是想知道叔叔是否应该得到房产的三分之一,如果他得到了,那么小姑是不是也应该得到三分之一,阁下剩下的三分之一再由四个子女共共分割。

还是这三分之一叔叔根本就不应该得到,因为房产本是爷爷的名字。分部房产平分四份,4个子女一人一份呢?

谢谢大家的回答,首先爷爷奶奶都没有遗嘱,奶奶过世时,因为爷爷还在世,就没有分割,大家谁也没想分割,请问奶奶的一半遗产,是否应该当时爷爷和4个子女共同继承?但是现在到爷爷去世,已经过了2年的申诉期限,当年奶奶的遗产又应该怎么分配呢?

这个是一个简单的继承问题。
一半遗产人去世,其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这几个人位置平等,一半是平分遗产。至于第二继承顺序的人你这个案子涉及不到,不讨论了。
首先要明确,在你奶奶去世时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分割一次财产,一般来讲普通家庭在父母一方去世时不主动分割财产,但是法律规定却不是这样的。
你奶奶去世时,你爷爷奶奶的所有财产应当分成两半,一半是你爷爷自己的,另一半是你奶奶的财产,这就是所谓夫妻共同财产的体现。而你奶奶的那一半应该作为遗产在她去世时就分割了。你爷爷和四个子女应该平分你奶奶的那一半。当然,根据赡养义务是否尽足等具体情况,可以有人多分,有人少分些。分割后,那些财产就是你爷爷个四个子女总共五个人的个人财产了。
07年你爷爷去世后,你爷爷当时的所有财产由其四个子女分割,当然还是可以依尽孝程度不同而有多有少。
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和方式如果达不成协议,那就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
当然,这一切理论有个前提,就是你爷爷奶奶去世时没有立遗嘱,否则遗嘱优先适用。

其实考虑法定继承问题就抓住一个简单的思路就可以,以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为标准点,以当时被继承人的财产为被继承财产,以当时存在的法定继承人为继承人,有所有继承人平分所有被继承财产。而且是一次分割,不存在就部分财产先分一遍,然后再就另一部分财产再分一遍的道理。
其实还有个细节问题,就是你奶奶去世时没有分割财产,而在两位老人全都去世后再分,与你奶奶去世时分割了遗产,然后在你爷爷去世时再分配一次的结果是一样的。不信你算算就知道了。道理很简单,财产总额没变,而继承人最终还是那四个子女,结果肯定是一样的。
所以现在不存在重新分割你奶奶遗产的问题。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提你叔叔能不能分遗产的问题,和所谓1/3的问题。
我没有发现你说的情况里有什么理由可以剥夺你叔叔继承权,他自然是有权分遗产。
你大姑虽然没有实际尽赡养义务,但还没严重到剥夺她继承权的程度。所以她有权利分,只是可以适当少分。
房屋遗产本身是你爷爷奶奶的财产,与当时谁住在这间屋子里没关系,这个跟公房承租权继承是不一样的,公房承租权继承是要考虑共同居住人的情况。
现在房子已有你爷爷奶奶用工龄买断,是个人财产了。
简单一句话,所有财产,四个子女分。如果在分配比例上达不成一致,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自己想是不会有结果的。
因为你奶奶去世后,没有实际分割遗产,所以不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因为四个子女的继承权没有被实质侵犯。
但你爷爷去世后,如果子女间达不成继承协议,那么还是尽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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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13
这个房子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爷爷过世了,那这房子只有一半是遗产,另一半是你奶奶的,也就是说,如果按法律上的财产分割,先要拿出一半给你奶奶,剩下的一半才算是遗产,由你奶奶和四个子女五个人各分一份,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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