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合同长度

在NBA合同规则里面。有关球员签约的合同的年数,有什么规定吗?
是不是和他们在联盟里面打球的时间有联系?

望真正懂得高手指教!!!
不要到哪里复制下,粘贴在这里,这些我都找的到

要说明白

在合约的年数方面有什么规定,和球龄有联系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合同长度和类型没有很大的关系,举个例子,受限制球员可以签长约,同样也可以签短约。
NBA球员签约的合同长度的情况:
1.首先是新秀,新秀合同的年限为“3+1新秀条款”,即新秀可以与挑选他的球队签订三年的新秀合约,如果球队在第四年行使球队选择权的话,合约可以延长一年。另外,新秀球员的保障工资合同年限从3年缩短到2年。
2.新秀合同结束后,球员可以一次签最多五年的合同,原先的规定是6年,也可以选择“3+1”合同,即第四年执行球员选项,跳出合同成为自由球员。
3.最后,球龄在在7年以上、10年以下的球员可以一次签最多五年的合同,也可以选择“3+1”合同,而有10年或10年以上NBA球龄的球员最长合同年限是六年,原先的规定是7年。
4.老将底薪特例:在NBA7年以上的老将,NBA规定他们的最底工资为110万美元左右,年限至少一年,最多两年。
5.中产阶级条款:是除了新秀外,所有球员都可以签的,年限是最多6年,薪金在500万美元左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0-03
有两种类型的自由球员:受限制的非限制。一个非限制的自由球员可以完全自由的同别的球队签约,母队没有任何办法阻止他。受限制自由球员给了他的母队匹配其他球队开出的合同的机会。举个例子:2002年8月,当明尼苏达同Ricky Davis签约后,他的母队克利夫兰骑士匹配了这份合约,留下了他。

在上上个NBA当中,所有球员的合约都有“受限制”这一选项,上一个CBA完全去掉了受限自由球员机制,而且将所有受限制的球员重新划分为非限制球员 -- 这就是当年奥兰多魔术为何失去奥尼尔,他本来是受限制球员的...

现行的NBA在一定基础上提供受限自由球员机制,比如首轮新秀的四年新秀合约打完之后,就自动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参见问题38)。所有在98-99赛季之后加入NBA的自由球员,如果他们在NBA效力三年以下,也是受限制的(但是,如果第一轮新秀的球队没有执行第四年球队选项的话,这名新秀将在合同第三年后成为非限制自由球员)。所有其他的自由球员都将是非限制性的。

为了使自己的自由球员成为受限制性,球队必须在6月30日之前提交一个报价合同(qualifying offer)给球员。给新秀合约球员的报价合同的金额,取决于这个球员的选秀顺位(参见问题38)。给所有其他球员的报价合同必须是他上一份工资的125%,或者联盟底薪加上15万元,两者取大(参见问题9)。报价合同期限一律为一年。如果球队超过了工资帽,他们将自动获得一个特例,特例的数额同提交报价合同的数额相当。

当球队想要同其他队伍的受限自由球员签约时,他们需要先提供一个邀请合同(offer sheet),球员一旦接受,则他的母队有15天时间来匹配这份报价合同(也就是提出一份数额相同的合同)。这个邀请合同必须至少是三年,主要条款不能包含非现金形式的补偿。举例来说:如果谁给丹佛金块的自由球员一套海滩别墅,那么身处沙漠的丹佛是没有办法匹配这种合同的。如果球员的母队执行了优先权,匹配了这个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个球员就等于同母队依照这个合同签了合约,不再是自由球员了。如果母队在15天之内没有执行优先权,这份合同就成为了球员与新球队的正式合约,他也不再是自由球员了。

球队不能给自由球员的母队提供任何补偿,以换取母队放弃匹配合同。举例来说,休斯敦送给金州勇士一个选秀权,交换勇士队不匹配休斯敦的邀请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

球队可以收回他们给受限自由球员的报价合同,这种情况下,球员将成为非受限自由球员。2002年猛龙队的Keon Clark就属于这种情况。

球队可以在15天的等候期内收回邀请合同,如果球员和两支球队三方都同意。但是,收回邀请合同的目的不能是为了达成一个更好的交易(比如说先签后换)。

球员跳出合同是指合同签订时有球员选项条款,然后在球员选项条款生效时,球员选择提前终止合约,成为自由球员。

关于长度,特别要指出的是,和合同类型有关
第2个回答  2008-10-04
基本没有规定,新秀一般在挑选之后会得到一份新秀合同,好像有上限规定(所以詹姆斯这种人就比较亏)。而如果挑选新秀后不与签约,此新秀是可以与别队签约的,但具体款项我还不是很清楚(在此抱歉),而在球员新秀合同到期,就可以签约新的合同,而合同高低就要看经纪人水平了(个人认为马布里的经济人是个人才,这么个人都能用其三寸不烂之舌说到2000万+)。而合同年限有1年到6年不等,但6年只有原来所属球队才可以给出。其中还有短期合同,可以短到一个星期,但在常规赛结束,季后赛开始之间,与前短约的人划清界限(要么签到赛季结束,要么就放人)。而在签约的年数后还可以按球员和球队的需要加上“球员选项”和“球队选项”(“球员选项”好像是可以选择提前跳出当前合同,或者继续本年的合同;“球队选项”则是选择跳出现在的合同与此球员签订新的合同或放人,还是继续本年合同付给次球员本年应有薪金。)还有就是在球员合同到期时,有些球员的原来球队还会握有一种叫作“优先签约权”的东西,就是在其他球队给出此球员一个价格,而球员也愿意答应了,在1周之内,原球队可以选择匹配此价格或不匹配,如匹配此价格(就是给球员一样的钱),则由不得球员自己了,他必须给原球队打球(当然比赛态度就由他自己了,看他的敬业程度和人品了);反之不匹配,则此球员可以去另一球队打球。联盟中还有一种合同很有意思,叫作“霸王条款”,就是在球队交易你时,要征求你本人意见,如果你不愿意去,那就决不能交易(联盟史上,只有一人有此待遇,那人便是:科比 布莱恩特)。而每年联盟都会公布不同限额的工资帽(超出部分,要交100%的奢侈税)。
最后两个我本人不是很确定:一个是老将合同,一个是中产阶级条约。
老将合同好像是要求一定NBA打球年数的,而中产则是一种可交易的特例(貌似不计入奢侈税,但每个队好像也有不同的中产薪金。)

终于打完了,纯手工,无抄袭。
有纰漏之处,请纠正,别骂我!
第3个回答  2008-10-04
和球龄无直接关系,新秀看顺位,不是新秀看老板态度。
第4个回答  2008-10-04
靠队伍对他的需要程度+自己的意愿+自身的能力 简单一点说其实没有‘规律'可言! 一般情况球员如果想长期的呆在某个球队,就会先签定几年的合同,然后再续约!象科比,不就是一直呆在湖人吗!他又不是说从新秀赛季就和湖人签了10年的合同! 还有签定几个月一年两年的这都非常常见! 我建议你平时多看关于NBA的新闻,报纸或是节目,多了解一些就会顺其自然的知道啦!!!!!!!!!!!!!!
第5个回答  2008-10-04
NBA球员签约的合同长度的情况:
1.首先是新秀,新秀合同的年限为“3+1新秀条款”,即新秀可以与挑选他的球队签订三年的新秀合约,如果球队在第四年行使球队选择权的话,合约可以延长一年。另外,新秀球员的保障工资合同年限从3年缩短到2年。
2.新秀合同结束后,球员可以一次签最多五年的合同,原先的规定是6年,也可以选择“3+1”合同,即第四年执行球员选项,跳出合同成为自由球员。
3.最后,球龄在在7年以上、10年以下的球员可以一次签最多五年的合同,也可以选择“3+1”合同,而有10年或10年以上NBA球龄的球员最长合同年限是六年,原先的规定是7年。
4.老将底薪特例:在NBA7年以上的老将,NBA规定他们的最底工资为110万美元左右,年限至少一年,最多两年。
5.中产阶级条款:是除了新秀外,所有球员都可以签的,年限是最多6年,薪金在500万美元左右。
现行的NBA在一定基础上提供受限自由球员机制,比如首轮新秀的四年新秀合约打完之后,就自动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参见问题38)。所有在98-99赛季之后加入NBA的自由球员,如果他们在NBA效力三年以下,也是受限制的(但是,如果第一轮新秀的球队没有执行第四年球队选项的话,这名新秀将在合同第三年后成为非限制自由球员)。所有其他的自由球员都将是非限制性的。

为了使自己的自由球员成为受限制性,球队必须在6月30日之前提交一个报价合同(qualifying offer)给球员。给新秀合约球员的报价合同的金额,取决于这个球员的选秀顺位(参见问题38)。给所有其他球员的报价合同必须是他上一份工资的125%,或者联盟底薪加上15万元,两者取大(参见问题9)。报价合同期限一律为一年。如果球队超过了工资帽,他们将自动获得一个特例,特例的数额同提交报价合同的数额相当。

当球队想要同其他队伍的受限自由球员签约时,他们需要先提供一个邀请合同(offer sheet),球员一旦接受,则他的母队有15天时间来匹配这份报价合同(也就是提出一份数额相同的合同)。这个邀请合同必须至少是三年,主要条款不能包含非现金形式的补偿。举例来说:如果谁给丹佛金块的自由球员一套海滩别墅,那么身处沙漠的丹佛是没有办法匹配这种合同的。如果球员的母队执行了优先权,匹配了这个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个球员就等于同母队依照这个合同签了合约,不再是自由球员了。如果母队在15天之内没有执行优先权,这份合同就成为了球员与新球队的正式合约,他也不再是自由球员了。

球队不能给自由球员的母队提供任何补偿,以换取母队放弃匹配合同。举例来说,休斯敦送给金州勇士一个选秀权,交换勇士队不匹配休斯敦的邀请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

球队可以收回他们给受限自由球员的报价合同,这种情况下,球员将成为非受限自由球员。2002年猛龙队的Keon Clark就属于这种情况。

球队可以在15天的等候期内收回邀请合同,如果球员和两支球队三方都同意。但是,收回邀请合同的目的不能是为了达成一个更好的交易(比如说先签后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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